淘寶店主李某銷售盜版圖書,2個月間共賣出了圖書近1.2萬冊。日前,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8萬元。
2013年7月,李某用其母親的身份證和文化經營許可證在淘寶網上申請了圖書銷售店鋪。隨后,李某從某圖書市場以20元每套(三冊)的價格購進盜版的“厚大圖書系列”司法考試輔導用書,以圖書標價2至3折、大約每套30至40元的價格進行銷售。2014年4月至6月間,李某未經著作權人北京厚大軒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許可,銷售司法考試系列《劉鳳科講刑法》等圖書共11967冊。2014年6月11日,李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在其住所起獲圖書548冊。經鑒定,起獲圖書均為非法出版物。
公訴機關指控李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從淘寶網上提取后臺交易數據后,確定了銷售圖書的指控數額。庭審中,李某和其辯護人對指控事實沒有異議,但認為李某沒有印刷涉案盜版圖書,只是銷售圖書,不屬于侵犯著作權罪。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行其文字作品,情節特別嚴重,構成侵犯著作權罪。鑒于部分非法出版圖書尚未銷售即被起獲,減輕了部分社會危害,且李某到案后能如實供認自己的罪行,認罪態度較好,法院對其依法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作者:安健 來源:人民法院報 發布時間: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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