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第17181779號“可朗 CARON”商標駁回復審決定書
發布時間:2019-05-05 06:02:13 瀏覽:888
注冊號 | 商標名稱 | 申請人名稱 | 被申請人名稱 | 代理機構名稱 | 裁定/決定時間 |
---|---|---|---|---|---|
關于第17181779號“可朗 CARON”商標
駁回復審決定書
商評字[2016]第0000099596號
申請人:惠州市可朗汽車網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惠州市卓高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申請人因第17181779號“可朗 CARON”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不服商標局的駁回決定,向我委申請復審。
經審理,依照《商標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委決定如下:
申請商標予以初步審定,由我委移交商標局辦理相關事宜。
合議組成員:徐永壘
安蕾
楊樂
2016年11月25日